陈凯一语: Kai Chen's Words:
在中国谁杀人杀得多谁就是“伟人”、“圣人”。 那些谋杀人的灵魂、情感的真实与理性的人如毛泽东与孔丘就更成了中国人的祖师爷。 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也许就在于此。 --- 陈凯
In China, it is a common knowledge that the more people one murders, the greater and more immortal he becomes. Those who murder human souls, human capacity for love and reason are even more elevated to the class of Gods/Saints. Maybe this is why the Chinese label their own murderous culture "the greatest". --- Kai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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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鳴︰中國人為什麼永遠不認“真”?in China: Murderer = Saint
——探討中國人尊“殺人犯”為“聖人”的原因?
作者 : 黎鳴 2009-09-18 12:00 AM
西方人的文化“始祖”都是“烈士”,例如摩西、耶穌、甦格拉底;印度的“佛陀”是眾生平等的激進的提倡者;惟獨中國的“聖人”——孔丘是個確確實實的“殺人犯”。關于孔丘的殺人(殺少正卯)是歷史上有確切記錄的,無論後來儒家的徒子徒孫們如何為他們的“始祖”進行辯護、否認,或索性就認為少正卯“該殺”,這種“聖人”“殺人”的歷史記錄總歸是橫梗在中國人良心深處的一道“坎”,中國人怎麼就能夠越過這道“坎”,而把一個明確的“殺人犯”尊為“聖人”呢?問題的本質到底在哪里?問題的本質就在于,後來接受了“獨尊儒術”的中國人全都被“摘”除了“大腦”,他們對于人間的一切有關“真善美”的人性精神問題的深層次的“感覺”全都已經被“麻木”了。這立即使我想到,中國人兩千多年來為什麼竟然產生不了自己的“思想家”,更不要說“哲學家”了。兩千多年來,中國人基本上就已經與“思想家”、“哲學家”絕緣了,這究竟是因為什麼?
我來告訴我親愛的同胞關于這個問題的最終的答案︰就因為我們永遠都只尊“殺人犯”為“聖人”,不僅有孔丘,更有歷代的皇帝,他們全都是“聖人”。我還可以告訴我親愛的同胞︰什麼是“聖人”?中國的“聖人”,其實就是“光明正大”殺人的“人”。
無論西方文化的“始祖”,還是印度的“佛陀”,他們都是經得起後人“較真”地不斷進行良心“推敲”的 人,因為他們要麼是烈士,是為人類的真善美的追求而犧牲了自己生命的人,例如摩西、耶穌、甦格拉底;要麼是為人類的真善美的追求而終生鞠躬盡瘁的人,例如 佛陀。所以,盡管他們在生之時或許也會有這樣那樣的錯誤,但是他們的心靈最終是純淨的、利他的、高尚的,至少至少,在他們的生平記錄之中,不存在任何曾經 主動害人,特別是主動殺人的痕跡。在這個意義上,中國的“聖人”孔丘無論如何都是不可能與他們相比擬的。中國人尊“殺人犯”為“聖人”,這本身即是中華民族的永遠都“洗不清”的恥辱和惡心。中國人把自己的文化建立在一個“殺人犯”的“花言巧語”的基礎之上,這本身就已經預示了中華民族(儒家)傳統文化的天生的“卑鄙”和“無恥”,這同時也即是中國(儒家)文人長期以來“無知”、“無能”、“無行”、“無用”和“無恥”的最深刻的歷史根源。
我只要請我親愛的同胞自己設身處地地想一想,如果您知道您周圍的某人是個曾經主動“殺人”的“人”,您會尊他為“聖人”嗎?(陈凯:此话不真. 毛-世界上最大的杀人魔,就是当今中国的圣人。)我相信,您肯定不會。為什麼作為古人的孔丘,盡管我們已經知道他確實主動地殺害了少正卯,我們卻能夠毫無良心芥蒂地全都尊他為“聖人”呢?這就不能不促使我們考慮,在我們的心靈里究竟是因為什麼,讓我們竟然毫不介意他的“殺人”,而仍舊尊他為“聖人”呢?這究竟是因為什麼呢?如果說中國人從來就“麻木不仁”,那也應該有一個讓中國人永遠“麻木不仁”的理由或原因吧!!!
我今天在此只談一個“原因”,或許這也很可能是讓中國人普遍“麻木不仁”的一個比較重要的原因,即︰中國人“做”人“做”事從來就不認“真”。中國人過去不認“真”,今天依然不認“真”;這個不認“真”的文化傳統的惡習徹底害苦了中國人。
我在前面的文章之中,曾經非常多次地強調,無論做人做事都必須遵行“真理—真實—真誠(成)”的邏輯規律,以後我還會專門就這個“邏輯”問題繼續進行討論,這不僅可以作為“人”的生命、智慧的規律,而且也可以是與宇宙萬物、普遍生命的運動規律具有著高度“同一性”的“總規律”。從上面對于“規律”的描述之中,我們立即可以看到,“真”是貫穿其中所有環節的最根本的軸心。如果沒有了“真”,也根本就沒有了“理”、沒有了“實”和沒有了“誠(包括‘成’)”。令人痛心的是,中國的傳統文化之中嚴重地缺乏“真”。而造成這種嚴重地缺乏“真”的文化缺陷的“禍根”,即是孔丘以及他的“儒家”。據說,在孔丘的“六經”之中根本就找不到一個“真”字,這是我的一個朋友告訴我的,我還沒有進行過全面的驗證。但有一點是非常明確的,孔丘及其儒家的的確確是全面否定了中國文化的“真”的價值的“始作俑者”,而且他還更有意地推崇對“真”的“隱”——“子為父隱”、“臣為君隱”。說得透徹一點,從來的儒家,事實上就是一群為了維護“大人”、“聖人”的政治“權威”而堅決隱去一切“真”、取消一切“真”、遮蔽一切“真”的文化“奴才”。
因為取消了“真”,中國人基本上變成了一個從來都不問“為什麼?”的民族,變成了一個只要“記憶”而根本就不需要“理解”和“創新”的民族,變成了一個只會對“大人”、“聖人”以及他們的“偶像”跪拜、磕頭、奴顏婢膝的民族,變成了一個完全弱智、任人宰割、動輒亡國的民族,也正是因為這所有的種種,中國人變成了一個永遠都把“殺人犯”孔丘尊敬為“聖人”的民族。
很顯然,作為“殺人犯”的孔丘,充其量也就只能成為像中國人這樣完全缺乏對“真”的精神追求的民族的“聖人”,而絕對不可能成為西方人的“聖人”。因為只要該民族稍稍具有一點點“打破砂鍋問到底”的求“真”的精神,徹底問他個“為什麼?”,孔丘的“殺人”就將絕對不可能獲得任何有“良心”的人們的寬恕,更何況,孔丘的殺人(少正卯)還更具有如下的五條極其惡毒,極其反動,並從而可以毀壞人類一切文明的“理由”︰
第一條理由︰“心達而險”,這明明是拒絕人類一切的思想自由;
第二條理由︰“言偽而辯”,這明明是拒絕人類一切的言論自由;
第三條理由︰“行闢而堅”,這明明是拒絕人類一切合法的行為自由;
第四條理由︰“記丑而博”,這明明是逼迫中國人只能永遠唱“大人”、“聖人”的贊歌;
第五條理由︰“順非而澤”,這明明是逼迫中國人永遠杜絕一切新鮮事物產生的可能。
中國人在後來兩千多年的所謂文化的歷史之中,基本上就是因為這“五條殺人的理由”,而永遠地喪失了“老百姓”民眾的思想、言論、行為等等的全部最基本的自由權利。
現在可以回答本文題目中的問題,“為什麼中國人尊‘殺人犯’為‘聖人’”?因為中國人早就已經喪失了對于“真”的問題的探討的最基本的能力和可能;更因此中國人普遍喪失了思想、言論、行為的最基本的自由權利;以至中國人的“大腦”只有“記憶”而喪失了“理解”和“創新”;所以中國人只能按照“大人”的意志,始終尊“殺人犯”孔丘為“聖人”。久而久之,“聖人”孔丘就成為了永遠中國的“聖人”。一個“殺人犯”竟然成為了中國人永遠的“聖人”,這本身即是一個令人類“惡心”的極端反人類文明的“事件”。
我決不會盲目地尊“殺人犯”為“聖人”,我決不會盲從“大人”們的意志,因為我有自己的“理解”能力,正是因此,我希望有更多我的同胞,也能夠像我一樣建立起自己的對于事物的理解的能力,進而堅決地拒絕把“殺人犯”尊為“聖人”。
事實上我更發現,孔丘不僅作為“殺人犯”成為不了“聖人”,而且就是他所做的大量的事情,所說的大量的話,他所倡導的所謂“仁義道德”的“倫理”,由于他的反自然、反歷史和反邏輯而對于人類文明的幾乎完全的反動,以及他和他的徒子徒孫們為中國兩千多年來的歷史所釀造的大量真實的罪孽,他也根本就不應該成為中國文化的真正的“功臣”,更不要說可以成為中國真正文化“巨人”的“聖人”。孔丘,其實也只是一個歷史上的“白痴”。
把這樣一個“殺人犯”,把這樣一個徹底反人類文明的“白痴”稱作自己祖國的文化的“聖人”,這實際上表現了長期以來中國人自己“良心”上的黑暗,是自己長期以來“瞎”了文明之“眼”。中國人啊,我親愛的同胞,讓一個確確實實的“殺人犯”和一個事實上的文化“白痴”成為自己文明的“光榮”的“始祖”、文化的“聖人”,您的“良心”何在?
21世紀的中國人必須堅決拒絕以“殺人犯”孔丘作為自己文明的“始祖”,更應該徹底清算他和他的徒子徒孫們的反自然、反歷史、反邏輯的大量歷史性的錯誤和罪孽。反對孔儒、清算孔儒,更本質的意義還是在今天我們中國人自己的“脫胎換骨”,徹底與“反自然、反歷史、反邏輯”的“文化傳統”告別,完全開闢我們中華民族在新世紀新時代的全新的路。我們中華民族真正的歷史偉人和文明“始祖”應該是伏羲,是老子,是墨子,也包括一切在後來歷史之中曾經為反抗孔儒的“天命的血緣的宗法的等級的人治的極權的專制的政治傳統”作出過真實貢獻的人們。(2009,9,1.)
Friday, September 1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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