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Sports System and Its Evil 中国举国体育制度/陈凯访谈
Li Na Playing Tennis 李娜在网球比赛中 陈凯博客: www.kaichenblog.blogspot.com 反竞争、反真实 – 中国专制文化心态的实质 Anti-Competition, Anti-Truth – The Core of Chinese Despotic Culture “自由人”对抗“中国人”序列 “Free Beings” vs. “Chinese” Series By Kai Chen 陈凯 7/10/11 www.kaichenblog.blogspot.com 反竞争的体育、反市场的经济、反多党的政治、反真实的文化、反自由与尊严的个人、、, 是我一直反复地强调的“中国人”的病态文化心理: 几乎所有的人都是“胜王败寇”的、见风使舵的“墙头草”。 “输赢”而不是“对错”,“得失”而不是“真假”, “权势”而不是“是非”是所有“中国人”关注的焦点。 “朝代的恶性循环”而不是“历史的良性演进”也就必然成为“中国”的专制特色。 这是一个逻辑的必然延伸: “中国人”迷恋在“输赢”、“得失”与“权势”的“抽陀螺”的“术”与“谋”中而不能进入追求“向前行”的哲学与智慧的开拓也就成了撰写“孙子兵法”、“三国演义”、“儒林外史”与 “厚黑学”“的动机。 “玩儿心术”、“斗心眼儿”、“杀人越权“的巫术小人如毛泽东也自然地成了“中国人”崇拜仿效的偶像。 道德与智慧的典范如林昭在中国也必然成为虚无与人所回避、敬而远之甚至诽谤唾弃的言论禁区。 推进世界历史向前演进了2011年的基督的道德智慧也被“中国人”不屑一顾地认为只是西方外来的怪物怪癖。 (例:中国的人们从不过问为什么一个星期有七天。) 为什么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从没有产生过“体育运动”的概念与现象? 回答是很简单的: 因为中国“反竞争”的专制文化心态的强大禁锢。 “杀人”是消灭竞争的最佳手段。 中国的历史从一开始是一部王朝的“杀人史”。 从秦始皇到毛泽东, 谁杀人越多,谁在中国的历史上就越伟大辉煌,谁就越得到“中国人”的崇拜与青睐。 中国古代的“擂台”也都只能是一些毫无规则法律的“打死为止”的合法杀人场所。 中国的商业也只能是一个“害人、骗人、掠夺越货”的“无商不奸”的坑人场。 中国的政治当然也都是“无官不贪”的“杀人越权”的官场谋略。 自此,“杀人”也就成了“中国文化”的精髓。 “中国人”从不懂得“人被上苍(God)所创”与“人的存在的伟大”,就如中国人从不懂得体育精神的伟大并不在输赢一样: 中国体育的“举国体制”就是要消灭在中国国内的体育竞争的。 为什么中国国内的(反竞争)体育运动与中国国内的(反竞争)官僚经济一样,都是腐败的呢? 国家队、八一队的组建与长期存在就说明中国国内的体育运动是反竞争的: 政府、军队有权将最优秀的体育天才“充公”。 这样,所有的民间培养体育人才的机制就被消灭殆尽。 奴役制的文化洗脑又将这种“充公”说成是民间应有的“为国为民族奉献”的骄傲。 人们“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地将这种非人(非个体)的“举国体制”说成是有“中国特色”的体育。 对比美国的NBA选材机制,你就不难鉴别自由竞争的真实文化与消灭竞争的虚假文化: 每一年的NBA的选材是由往年比赛成绩最差的队公平抽签最先取材的。 导致最大、最自由的竞争的基点是不断完善 法律与规则。 NBA的篮球竞赛规则也是不断根据竞争、娱乐与经济效益的目标不断进行新的尝试、调整与改变的。 裁判的误判漏判也因实行了“即时审查录像”的新规则而减少到最低。 客观的胜负就此成为可能与现实。 运动员、教练员的个体品质、努力、发挥与天才就此成为输赢的最关键因素。 体育的“求真”的精神实质就此被“求真”的美国政治文化逐渐完整地体现出来。 “真实”(Truth)并不总是使人高兴与快乐, 但只有对真实(Truth)的不懈追求才能使人自由,才能使历史向前演进。 体育运动本身对真实(Truth)的暴露往往是无情的与残酷的,但只有这种无情与残酷的暴露才是公正的(Just, Fair)。 在昨天女足世界杯的四分之一决赛中,日本女足以1:0战胜了东道主德国女足,以弱胜强。 德国的女足姑娘们虽然进了最大的努力,拼搏了120分钟,但终因发挥失常而败。 许多人因而懊悔落泪。 但真实毕竟是真实。 真实的、伟大的体育精神是通过真实的、公平的、客观的、透明的体育竞争而产生的。 做了手脚的体育竞争如“充公”、“黑哨”、受贿、赌博、举国、吃激素而产生的输赢胜负是腐败虚假的自欺欺人。 为了“伪政权的合法性”而建立的体育是伪体育。 在这种伪体育中,金牌是以人(个体)的道德沦丧为代价的。 “中国人”的金牌数量不过是道德腐败的人们减轻自己因道德虚无而产生的失落感不断为自己打的“吗啡针”,是因恐惧与逃避真实(Truth)麻醉自己而吸食的“可可因”罢了。 一个真正的体育家的伟大精神在于他的真实: 他真实地面对自身,真实地面对世界,无所畏惧地在客观的、无情的竞争中投入自己全部的品质、意志、能力、努力、、。 流血、流汗、伤痛、挫败、讥讽、嘲笑、、,他必须勇敢地面对这一切。 他完整地、激情地投入他的全部,但绝没有成功与胜利的保证与许诺。 当我观看一次拳击冠军赛时看到拳手的血流满面的博争,我不禁为运动家们的体育精神所深深感动。 每一次的体育竞争都是一个体育家自身品质与意义的真实体现。 他们在这种残酷、无情、公正与透明的激烈角逐中体验着自身的存在与意义。 他们在那真实的“一瞬间”体验着“人生的 永恒”。 奇怪的是,大多数的“中国人”惧怕、回避、憎恨这种残酷、无情、公正与透明的激烈角逐。 他们会用“野蛮”等字眼去描述这种体育竞争。 但扭曲与冲突的是这些“中国人”也会无条件地服从专制并接受/欣赏毛泽东杀了八千万无辜人们的“伟业”。 他们用对自由与个体责任的恐惧与逃避尊崇着那些杀人魔,也从来不认为这些无视生命、自由与尊严的杀人魔们是“野蛮”。 多么病态的人们啊! 有意义的体育是道德的、客观的竞争体育。 有意义的社会是道德的、自由的、通过竞争而体现真实的正义社会。 有意义的个体是敢于面对自己、不懈追求真实的勇者。 有意义/合法的政体是一个通过自由竞争而产生的被“赋政者们”(Government by the consent of the governed)认可同意的政体。 “中国”并不是一个有意义的“国”(Nation-state)。 “中国”只是一个非程序法(无选举)、非道德法(无真实信仰与人性)的“党政”(Party-state)或更真实地说是一个“党朝”(Party – dynasty)。 “中国”的“体育运动”也只是一个虚假的为非法的“党政”、“党朝”服务的御用工具与“吗啡针”、“可可因”罢了。 如果李娜能为60万人民币而昧着良心改嘴说假话为中共党朝唱赞歌,那她的网球冠军又能代表着什么呢? 是真实吗(Truth)? 是道德 (Morality)吗? 是意义(Meaning)吗? 是良知(Conscience)吗? 是“正义感”(Justice)吗? 如果“钱”(Money)与“权”(Power)能收买一切,如果“输赢”、“胜败”、“权势”、“地位”能决定一切,那“中国”到底是什么呢、到底代表什么呢? 这样的“中国人”不作也罢。 |
Miracle in 2011 Women's Soccer World Cup, USA Defeats Brazil Tying Game in the Last Minutes and Winning Penalty Kicks. 美国女足在2011年世界杯赛中的奇迹 - 战胜巴西女足,决胜期的最后一分钟攻入一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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