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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政权合法性来源的错位
Liu Xiaobo: Chinese Government is Illegitimate
刘晓波
目前的大陆,正在近于癫狂地为江泽民的“7.1”讲话造势,不仅是舆论的全面渲染,更是组织化的总动员:继中共政治局常委和委员的表态之后,就是人大、政协、军委、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部委、各省委以及工青妇、民主党派、社会名流的纷纷表态。显然,在明年的中共16大上,“三个代表”肯定要作为当代马列主义的最新发展和伟大创举而写进党章,说不定还要写进《宪法》序言,成为制度化的主导意识形态。
旨在改变中共道统的性质、重塑政权合法性的江学说,尽管相对于火药味十足的“四项基本原则”具有了些许怀柔的外观,也许会把无产阶级先锋队掌控的人民民主专政,变成一个各类权贵精英的俱乐部,但并不能真正赋予中共政权以稳定的合法性。因为,“三个代表”只着眼于维护一党独裁的执政策略的转变,却没有从人类文明的主流中汲取道义合法性资源。中共从执政之日起,其政权的合法性首先是靠暴力、其次是靠政绩来支撑的,却从来没有稳定的道义来源。与毛泽东时代相比,改革以来的中共政权的暴虐性相对降低,政绩性相对上升。但是,它依靠经济政绩和暴力恐怖来维持政权的实质,并没有根本的变化。市场化及经济高增长、生活水平的提高和“6.4”大屠杀及镇压法轮功并行不悖;大众文化的泛滥与严密的言论管制及意识形态灌输互为表里;引进外资、高科技及管理方式和坚决防止和平演变同时进行……也就是邓小平的遗训: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然而,在世界进入现代以后,对于一个政权来说,它的合法性来源,在根本上不取决于执政者的政绩。比如,在日益普及的宪政民主制度下,总统的低能以及执政的乏善可陈,并不能否定他上台和执政的合法性。只要他没有违反宪法,总统再蠢也不能将他中途赶下台,而只能等到宪法规定的下一次大选。作为相反的例子,邱吉尔执政时期的政绩可谓举世公认。他领导英国人民打赢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使英国成为欧洲罕见的、没有遭受纳粹铁蹄蹂躏的土地。但是,这样恢弘的政绩,并不能保证他在战后的执政。就在刚刚取得战争胜利的1945年年底的大选中,工党战胜了保守党上台执政。邱吉尔也失去了首相的位置。邱吉尔现象在一个专制国家中是难以理解的:斯大林靠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政绩,巩固了他的个人独裁;毛泽东靠内战胜利的政绩登上了个人独裁权力的顶峰。
换言之,一个现代政党上台执政的合法性(即执政权力的合法性)来源,在根本上并不是由高速经济增长或其它的政绩赋予的,而是由自然法(天赋人权、自由优先)的道义性决定的。它的现代形式,就是由宪法规定的授权方式——选民授权。对遵守宪法的在任执政者,社会舆论只能评价其执政能力的高或低、个人品质的好与坏,而不能质疑其权力的合法与否。而中共政权合法性的先天缺陷就是,它只依靠政绩的支撑,一遇到危机便只能超常规地动用暴力。中共政权的兴盛和衰败,完全取决于它的政绩。毛泽东政权从50年代的如日中天,到1976年的“4.5”运动的怨声载道,邓小平政权从80年代中期的万众拥戴,到“6.4”之后的举世唾弃,在在证明,政绩是不稳定的。一个执政党不可能总是幸运地保持住良好的政绩。政绩好时大家拥护。而政绩差时大家就反对。而要在政绩持续下滑的时期维持政权,就只能依靠由暴力支撑的强权。换言之,政绩合法性的根本缺陷,就在于它狭隘的实用性和急功近利的即时性,而没有可以持之久远的超越暂时功利的道义来源。
中国朝代更迭的历史,之所以跳不出一乱一治的恶性循环;一个朝代的兴衰,之所以呈现出开国时万众拥戴、而王朝末年则众叛亲离的规律性景观: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稳定的权力合法性来源。政绩本身的功利性和即时性,决定了它的不稳定性,必然导致以政绩为合法性来源的政权的不稳定性:即大陆中国作为一个极端实用主义的社会,一直没有找到公共权力合法性的道义之源,也就一直处在以暴易暴、治乱循环的悲剧之中。在终极的意义上,这是没有上帝(即超越价值)的悲剧,是不信神的实用的平庸民族必须遭受的天谴。
发源于西方的宪政民主政权,之所以能依靠和平的方式基本保证政权的稳定,不会出现朝代更迭时的动乱、甚至暴力革命,就在于其公共权力合法性的道义来源的稳定性。西方传统中的超越性价值一直极为发达。古代人对上帝的虔诚自然转化为现代人对自由的坚守,转化为宪政民主政权合法性的超政绩的道义之源,即道义上从上帝法到自然法的演变过程,就是在社会中由教会法到自由宪法的演变过程。美国的《独立宣言》、总统就职时把手放在《圣经》上宣誓,就是这种珍视和尊重超越价值的传统的最好例证。
有人会以拉美经验为据,强调政绩合法性对政权稳定的重要性。但是,拉美式的民主政权由于政绩欠佳和腐败横行而被军事政变推翻并取代,其根本原因不在于民主政权的合法性来源出了问题,而在于它的民主制度的不成熟和民众意识的混乱。但是,即便是经历过反反复复折腾的拉美诸国,军政权的上台也只是权宜之举,根本无法长久地维持政权及社会的稳定。
虽然大陆的《宪法》也有民众授权的条文,但也就止于文字原则,从来没有得到过现实中的践行。中共执政后,总把每一点点成绩挂在嘴边,总是让民众感恩戴德,总是编造谎言和挥舞刺刀,实在是因为它对自己政权的道义合法性缺乏信心。中共对公共权力合法性的理解仍然停留在中古时期,把暴力和政绩作为政权合法性的来源。如果中共自身的改造仍然迷恋暂时政绩的权宜之计,那么大陆政权就会永远处在治乱循环的不稳定和以暴易暴的血腥之中。执政者就永远摆脱不了疟疾式的合法性危机。
古希腊哲人德莫克利特说:“我宁可在民主制度下受穷,也不去专制制度下享福。”这句话之所以成为千古传颂的名言,得到越来越广泛的世界性共鸣,就在于,这句话简洁地道出了制度合法性之源的优劣——来自道义的合法性优于来自暴力及政绩的合法性。而在目前的大陆,无论是执政党、还是其他精英,无论是大款、还是失业者,还无法真正区分出制度及政权的合法性来源的优劣。小康的日子已经遮蔽了二者的根本区别。
在这样的国情民风之下,能够出现一代代的刘邦、李世民、毛泽东,却无法出现一个华盛顿。中国的每代政治强人的开国之功是其合法性的顶峰,之后就是一路衰落,直到被新的王朝、新的君主所取代。如果在衰落的途中,有幸遇上一位英明的接班人,可以做出某种政绩,使王朝得以暂时中兴,但最终的衰落是必然的。一旦现政权出现政绩空白期,那么就只有经过惨烈的内乱,在血腥的屠戮下将前朝积累的资源破坏殆尽,又一轮“成王败寇”的所谓政绩,支撑起又一个新王朝的君主,而政权本身却没有一丝合法性上的根本进步,只有一代代原地踏步的恶性循环。
(2001年8月8日于北京家中)
Sunday, October 2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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